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品牌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8-18 阅读:834次
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中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
专业人才(品牌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信部《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简[2013] 393号)、《关于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4]78号)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加强(品牌经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强化企业品牌培育意识,为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的品牌管理人才,作为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属的品牌建设研究和相关人才培训机构,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在河北省工信厅指导下,定于9月2日至4日举办河北省首届“中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专业人才(品牌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4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品牌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二)各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品牌培育工作负责人。
(三)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产业园区)负责人、承办人。
(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品牌总监、品牌经理。
二、培训时间
2014年9月2日—4日。9月1日下午报到。
三、培训地点
地址:北方大厦(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利北街309号)
电话:0311-86839896、85918899
四、培训内容
以国家工信部品牌培育办公室颁布的《品牌专业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授课。
(一)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二)品牌战略规划管理
(三)品牌运营管理
(四)品牌价值溢价
(五)塑造百年品牌的关键
(六)品牌培育成熟度及能力评价
五、培训教师
特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品牌培育管理办公室认可的第一批具备十年以上国际体系管理或国际品牌管理实践经验的品牌培育专家授课。
六、培训特色
课堂讲授/案例式教学/学员与专家互动
七、考核与结业
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培育办公室统一印发、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的国家注册《品牌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和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结业证书。考核未合格学员,免收下一期培训费用。
八、培训费用
学费3000元/人(含讲义费、教材费、证书费,食宿自理,我院协助联系酒店和住宿。省内相关部门推荐学员学费减免200元/人)
九、付款方式
支票、现金、汇款均可。
账户名称: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账 号:01411300000535
开 户 行:河北银行友谊南大街支行
十、报名或咨询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08月29日。
2、按报名顺序,满额为止。
3、报名需填写《参加培训回执》(见附件),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至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
4、参加培训的学员交两张1寸白底证件照。
5、联系方式:
电 话:0311-83010866 83012866
传 真:0311-89160366
邮 箱:pinpaiyanjiu@126.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46号3号楼6楼
附件:参加培训回执
河北省品牌建设研究院